长春市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及审批流程
时间:2024-03-18
来源: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一、长春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标准:
1、正常产定额结算标准为3500元、正常产伴侧切定额结算标准3700元。
2、正常产无痛分娩定额结算标准为4500元、正常产无痛分娩伴侧切定额结算标准为4700元。
3、剖宫产定额结算标准为5000元;剖宫产伴其他手术定额结算标准为5200元。
4、女职工计划生育门诊人流250元、住院人流1500元、上取环150元。
5、女职工围产保健定额结算标准为100元/月。
6、女职工宫外孕、葡萄胎、妊高症定额结算标准为3000元。
7、女职工引产定额结算标准为1500元。
二、审批流程
(一)、长春市职工医保生育审批材料:
1、女职工生育住院办理(住院正常产、住院正常产伴侧切、住院难产<剖宫产>、住院难产<剖宫产>伴其他手术)
(1)《住院证》原件(2)社会保障卡(3)围产保健手册原件(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女职工计划生育(人流、上取环)办理
(1)社会保障卡(2)门诊病历原件(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女职工围产保健办理
(1)社会保障卡(2)围产保健手册原件(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4、女职工宫外孕、葡萄胎、妊高症、引产住院办理
(一)社会保障卡(2)住院证原件(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二)审批时间:正常工作日
(三) 审批地点: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门诊二楼医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