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就诊指南 > 异地就医服务指南
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时间:2024-03-19     来源: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一、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手续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区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方式进行办理。(在我院异地就医备案时,就医地选择吉林省省本级)参保人员还以可通过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申请跨省、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二、符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异地就医人员可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有效期根据提供的材料确定;补办备案后,参保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就诊结算的医疗费用可享受相应待遇。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材料确认备案有效期限。
      三、异地就医业务审核通过后,本地和异地医保待遇同时有效,但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和居住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时间、空间上出现自相矛盾且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四、选择自助备案的参保人员需填写个人承诺书,承诺已知自助备案业务政策,承诺已达到备案条件,承诺接受事后审查和违规处理。
      五、参保人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进行备案撤销。
      六、代他人办理的,可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七、参保人员(未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急诊抢救就医时,视同已备案。住院经治医生填写《省内/省外异地参保人员急危重伤直接结算申请表》,经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后,交给住院处结算室备案,出院后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八、只要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进行异地住院直接结算。